Single Blog Title1

This is a single blog caption2

114/11/07 公告受託機構運用樂富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進行不動產交易。

//
Posted By
/
Comment0
/
Categories

申報種類:受託機構運用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進行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交易者
公告日期:114/11/07
公司代號 L2809
證券代號 01010T
公告序號 1
發言人姓名 尤其偉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2139171
主旨 公告受託機構運用樂富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進行不動產交易。
1.事實發生日 114/11/07
2.內容 公告樂富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受託機構依信託計畫購入桃園市蘆竹區「台茂購物中心剩餘樓層」 (本基金已於114年2月18日與新台茂環球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並於同日生效後完成重大訊息公告): 一、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生效日:民國114年2月18日。 二、交易相對人:新台茂環球股份有限公司。 三、買賣標的物之名稱、型態及地點: (一)名稱:「台茂購物中心剩餘樓層」 (二)型態:百貨商場 (三)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112號地下1樓、 地下2樓及地上5樓至地上7樓(含8樓及8樓夾層) 及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114號及其坐落土地之應有持分、 與其附屬停車場(以下簡稱本不動產)。 四、不動產買入價格及付款條件: 1. 本不動產之購買價格為新臺幣7,748,000,000元整 (不含機器設備及加值型營業稅); 2.付款條件:第一期款支付買賣價金之百分之十 (即774,800,000元), 第二期款支付買賣價金之百分之二十 (即1,549,600,000元), 第三期款支付買賣價金之百分之七十 (即5,423,600,000元)。 五、購入價格與專業估價者所估價格差異說明: 不動產估價價值:1.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新臺幣7,853,000,000元(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2.高力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新臺幣7,643,000,000元(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本基金以新臺幣7,748,000,000元 (不含機器設備及加值型營業稅)成交, 且此價格不超過兩家不動產估價金額較高者的 新臺幣7,853,000,000元(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六、不動產決定購買因素及決策單位: (一)決定購買因素:「台茂購物中心」位於蘆竹區之南崁地區 ,鄰近中山高速公路南崁交流道, 為區域主要商業與住宅聚集發展區域, 商業活動熱絡,生活機能完備;機場捷運開通與桃園航空城計畫之開發, 將持續引進周邊居住人口及帶動區域商業發展。 另外因位於桃園地區主要進出大台北商圈首站, 而發展成為蘆竹區主要商圈。區內商業活動以台茂購物中心 、COSTCO量販店等為中心,帶動周邊沿街式店面的發展; 另外金融及旅館業也是本商圈的商業活動重心, 需求具有一定支撐性,在區域商用不動產穩定報酬 及未來趨勢看好的前景下,「台茂購物中心」具備優良市場性, 不僅有利於標的租金水準之維持,也具有未來成長之空間。 另外台灣及桃園市整體百貨商場市場坪效呈穩定方向發展, 標的本身目標鎖定家庭族群需求,以一站式滿足的業態發展, 在桃園市百貨商場多鎖定全客層型態的市場中,具有獨特的優勢, 在桃園百家爭鳴的市場中仍具有相當競爭力。 綜上所述,「台茂購物中心」從區位條件、大樓個別條件等方面分析, 區位可及性高,且大樓設備管理維護佳,整體而言市場性極佳。 (二)決策單位:受託機構1.依據信託契約第十八條第一項約定, 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受託機構取得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之行為, 應經受益人會議之普通決議後為之: (1)受託機構取得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達本 基金投資不動產總金額之百分之四十五以上, 或(2)本基金取得價格超過專業估價者出具 估價報告書所載該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之價值 百分之一百零五或所有估價報告書中最高估價價格 (以兩者中較低為準)。 2.本基金本次購入價格為新臺幣7,748,000,000元 (不含機器設備及加值型營業稅), 未達本基金投資不動產總金額之百分之四十五以上, 且購買價格未超過專業估價者出具估價報告書所載該 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之價值百分之一百零五 或所有估價報告書中最高估價價格(以兩者中較低為準), 爰此,本次取得不動產未有須提請受益人大會決議之情事, 而由受託機構參酌專業估價師事務所估價結果 及不動產管理機構之建議,購入「台茂購物中心剩餘樓層」。 特此公告。